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石高速基于收费系统态势感知数据的深化应用研究科技创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规模:通过本项目的研究,能够实现收费系统的数据自由,实现收费系统状态和业务的实时、灵活感知,有利于不断提升自主管理能力,不但可有效提高基层管理单位的管理水平,更能满足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同时也为收费数据的深入挖掘、多元化应用提供支撑,如路段级的大数据分析、智慧高速、收费稽核辅助、交通检测等。
2.1.2服务期限:科研及示范应用期2个月,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服务期限29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京石高速基于收费系统态势感知数据的深化应用研究科技创新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1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科研能力。
3.1.2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事业单位不适用)、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9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8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10月10日17时,登录“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https://ebidding.hebtig.com/)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招标文件列表中所有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8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或河北交投CA数字证书登录“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https://ebidding.hebtig.com)”,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但须在开标时间登陆“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https://ebidding.hebtig.com/)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网站”、“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正定新区阳光路39号石家庄传媒大厦
邮 编:050000
联系人:李少雄
电 话:0311-83505105
招标代理:河北合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北二环东路78号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王伟
电 话:0311-85057089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 质 要 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应满足本项规定的资格条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
科研业绩:近5年内(2018年9月1日至今,以通过成果验收或鉴定时间或评价报告时间或登记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额不少于20万元公路行业机电类或信息化类或运营管理类科研项目的研究。 施工业绩:近5年内(2018年9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含收费系统)施工业绩。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施工业绩,联合体成员须满足科研业绩。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投标人过去1年(2022年9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科研项目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科研合同被解除。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满足本项的资格条件。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科研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科研项目负责人 | 1 | 近5年内(2018年9月1日至今,以通过成果验收或鉴定时间或评价报告时间或登记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合同额不少于20万元公路行业机电类或信息化类或运营管理类科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主研人员)。 |
项目经理 | 1 | 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具有交通运输行*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近5年内(2018年9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含收费系统)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项目经理的要求,联合体成员须满足科研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条款号 | 评审因素和标准 | |||
2.2.4(1) | 技术建议书(60分)
| 对研究项目的理解 (10分) | 项目研究的目的与意义描述 (5分) | 目的明确、描述清晰,得4.0(不含)-5.0分; 目的较明确、描述较清晰,得3.0(不含)-4.0(含)分; 目的基本明确、描述一般,得3.0分; |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及对本研究课题的认识(5分) | 了解深入、清楚,得4.0(不含)-5.0分; 了解较深入、较清楚,得3.0(不含)-4.0(含)分; 了解一般,得3.0分; | |||
项目研究实施方案 (20分) | 研究的主要内容描述(6分) | 内容具体,方案切实可行,得4.8(不含)-6.0分; 内容清楚,方案基本可行,得3.6(不含)-4.8(含)分; 内容不够具体,方案一般,得3.6分; | ||
研究采用的技术路线(8分) | 把握准确、描述具体清楚,得6.4(不含)-8.0分; 把握较准确、描述清楚,得4.8(不含)-6.4(含)分; 把握基本准确、描述基本清楚,得4.8分; | |||
对原有创新点的理解和建议 (6分) | 明确、合理可行,得4.8(不含)-6.0分; 比较明确、较合理可行,得3.6(不含)-4.8(含)分; 基本明确、一般,得3.6分; | |||
工作计划与进度安排 (5分) | 计划进度安排科学合理,得4.0(不含)-5.0分; 计划进度安排合理,得3.0(不含)-4.0(含)分; 计划进度安排基本合理,得3.0分; | |||
项目研究质量与进度保障措施 (10分) | 研究质量与进度保障措施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8.0(不含)-10.0分; 研究质量与进度保障措施较合理,可操作性较强,得6.0(不含)-8.0(含)分; 研究质量与进度保障措施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得6.0分; | |||
国产信创要求(5分) | 软、硬件平台满足国产信创要求,得5.0分; | |||
硬件性能要求(5分) | 满足招标文件主要技术参数要求,得3.0分; 每有1项正偏离得1分,最高得2分。 | |||
研究预期成果及推广前景(5分) | 预期成果符合招标项目要求, 推广应用前景把握准确、描述具体清楚,得4.0(不含)-5.0分; 预期成果较符合招标项目要求, 推广应用前景把握较准确、描述清楚,得3.0(不含)-4.0(含)分; 预期成果基本符合招标项目要求, 推广应用前景把握较准确、描述清楚,得3.0分; | |||
2.2.4(2) | 主要人员(5分) | 科研项目负责人(2.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2.5分; | |
项目经理 (2.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2.5分; | |||
2.2.4(3) | 其他因素(25分) | 项目业绩 (2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15分; | |
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施工业绩加5分,本项最多加10分。 | ||||
2.2.4(4) | 评标价(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2。 其中:E1=0.2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1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评标价得分保留2位小数。投标价得分最低为0分。 |
注:1、评委打分保留一位小数,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技术建议书评审因素存在缺项的,则该项计0分。